2018年政府集采标准公布 200万内不用公开招标!
颁布单位:安徽省财政厅
印发日期:2017年7月19日
分散采购限额标准:货物/服务省级满20万元、市、县级满10万元,工程省级满50万元,市、县级满30万元。
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省级:货物/服务满200万元,市、县级满100万元。
湖北
目录名称:湖北省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颁布单位: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印发日期:2017年9月1日
分散采购限额标准:货物/工程/服务50万元(含)以上。
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省级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达到200万元(含)以上的;市(州)、县级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达到100万元(含)以上的。
湖南
目录名称:湖南省2018年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
颁布单位:湖南省财政厅
印发日期:2018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