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政府集采标准公布 200万内不用公开招标!
浙江
目录名称:浙江省2018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颁布单位: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印发日期:2017年11月9日
集中采购限额标准:货物1000万元(含)以上,工程预算不足100万元的小额工程,服务1000万元(含)以上。
分散采购限额标准:货物/服务:省级50万元,市级30万元,县级10 万元。工程:省级100万元,市级50万元,县级30万元。
公开招标数额标准:货物/服务:省市县三级均为100万元。
江西
目录名称:江西省省本级2018-2019年度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江西省市、县(区)2018-2019年度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
颁布单位: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印发日期:2017年9月11日
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集中采购目录以外,单项或批量金额达到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单位自行或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织采购。
公开招标数额标准:货物/服务:200万元以上(含)。
安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