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政府集采标准公布 200万内不用公开招标!
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省本级、沈阳市、大连市和鞍山市30万元,其他各市20万元,县(区)级10万元;省本级采购人单项或者批量采购预算金额在3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集采目录中所列品目的项目。
公开招标数额标准:货物/服务:省本级、市级200万元,县(区)级100万元;工程:公200万元。
吉林
目录名称:2018-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颁布单位:吉林省财政厅
印发日期:2017年11月28日
政府采购限额标准:
货物/服务:20万元(含);工程:50万元(含)。
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货物/服务:100万元(含);工程:200万元(含)。
黑龙江
目录名称:黑龙江省(省级)2018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资金限额标准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