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政府集采标准公布 200万内不用公开招标!
目录名称:2017年—2018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
颁布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印发日期:2016年12月15日
公开招标限额标准:货物/工程/服务超过50万元。
自行采购限额标准:年度预算金额50万元以内(含50万元)的工程类采购项目,年度预算金额50万元以内(含50万元)采购目录以外的货物和服务项目,由采购人依法自行组织实施采购,不再报财政部门审核;采购目录以内的货物和服务项目,以及目录以外且超过50万元限额标准的所有采购项目,拟采取自行采购方式实施采购的必须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
小额零星采购限额标准:编制人数在100人(含)以内的,月定额标准为15万元;101人至500人(含)以内的,月定额标准为30万元;超过500人的,月定额标准为50万元。
新疆
目录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6-2018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印发日期:2016年9月18日
公开招标数额标准:货物/服务150万元(含)、工程300万元(含)。
分散采购限额标准:货物/服务10万元以上,工程50万元以上。
青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