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起,广东、江苏、山东等省整治“散乱污”,又一批缆企要被关了!
2018年,国内多个省份将继续推进环保督查工作,重点停产、搬迁和整改“散乱污”工业企业,致力于区域环境质量改善和生态文明制度改革的推进。
广东省
近日,广东将排查摸清全省“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底数,并按照停产关闭、整合搬迁、整改提升等方式实施分类整治。并编制了《广东省“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为节选:
1、“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界定范围
散:不符合当地产业布局规划,没有按要求进驻工业园区的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场所)。
乱:不符合国家或省产业政策,应办而未办理相关审批或登记手续的工业企业,存在于居民集中区的企业、工业摊点、工业小作坊。
污:依法应安装污染治理设施而未安装或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备,不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的工业企业(场所)。
2、主要目标
全面排查摸清全省“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底数,按照停产关闭、整合搬迁、整改提升的方式实施分类整治。2019年9月底前基本完成全省“散乱污”企业(场所)综合整治工作。
3、重点任务
停产关闭一批
对不符合国家或省产业政策,依法应办理而未办理相关审批或登记手续,违法排污严重的工业企业(场所),达到法律规定应停产、停业、关闭情节的,坚决依法查处。
整合搬迁一批
对于达不到停产、关闭条件,但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不符合当地产业布局规划、未进驻工业园区的规模以下且长期污染环境的工业企业(场所),应加强排污监管,经当地政府综合评估,整合后可以达到相关管理要求的,应依法限期整合搬迁进驻园区,并依法办理审批或登记等手续。
整改提升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