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2017年抽查电线电缆产品不合格检出率为13.0%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悉,本次专项抽查从全国7000多家电线电缆生产企业中随机抽取了1400家企业,覆盖全国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实际抽到902家企业生产的902批次产品。通过2017年开展的电线电缆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了质量违法行为,挤压了不法企业生存空间,因此,抽查中有272家企业因倒闭、转产、营业执照注销、停产等原因未抽到样。另外,有226家企业因所生产产品用于出口、不满足抽样基数、没有近期生产的库存产品、地址变更或搬迁等原因未抽到样。本次专项抽查的检验项目包括结构尺寸、电性能、机械物理性能、成品电缆性能、阻燃耐火性能等5个方面的28个项目。
按企业生产规模划分,抽查的大、中、小微型企业分别占抽查企业总数的11.1%、53.1%、35.8%,产品抽查合格率分别为91.0%、86.0%、87.3%。
按照抽查的产品类型划分,抽查了阻燃(耐火)电缆102批次、交联电缆366批次,普通电缆432批次,产品抽查合格率分别为76.5%、81.1%和94.4%。
此外,本次专项抽查还对2016年电线电缆全国联动监督抽查及季度抽查不合格的企业跟踪抽查,有54家企业抽查合格,6家企业产品连续两年抽查不合格。
针对本次专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各省(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后处理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充分贯彻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开展电线电缆产品专项整治的要求,认真做好后处理工作:
(一)对于本次专项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生产企业,要依法开展后处理工作。对连续两次抽查不合格产品企业,要依法严肃进行处理,有关省(区、市)局要逐一落实对这些企业的后续整改工作,提高监督抽查后处理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