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量配网成为2018年电力体制改革一个重要发力点
增量配电网的试点条件是11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电网和220(33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等局域电网,不涉及220千伏及以上输电网建设。其意在鼓励发展以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以及促进能源梯级利用。与增量配电网有相似“使命”的还有微电网,两者主要有以下不同点:
分析显示增量配电网与微电网最大的区别在有无电源,增量配电网不能实现自我平衡、孤网运行。由于电网建设成本相当较高,这也印证了增量配电网建设主要在工业园区。 我国现有347家国家级工业园区,1167家省级工业园区,以国家级工业园区年平均用电量20亿千瓦时、省级工业园区用电量5亿千瓦时计,全国工业园区年用电量为12775亿千瓦时。由u于工业园区中电网资产多属于园区管委会,即广义非电网所属的增量配网资产,若全面对社会资本开放,增量配电网业务利润约300亿元。
国家积极鼓励电网企业与社会资本通过股权合作等方式成立产权多元化公司参与竞争,因而增量配电网PPP建设方式成为一大发展方向。尤其是在投运方面,增量配电网业务除了收取输配电价外,还可以优先客户的供电和供电兜底服务。当然,还可以结合变电站、路灯建设充电站、充电桩,利用配电网通讯系统开展电信、电视服务˙˙˙˙˙˙展开各种形式多样的增值服务。
(数据来源:国家能源局、中电传媒电力传媒数据研发中心、各电力交易中心等。)